今天,小平姐告知被fire,明天不用來上班了
天啊 ....勞基法也應該不允許這樣吧
哪有人今天通知你明天不用來的
(我不懂勞基法)
他使用的條例是 "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"
裡面的第21條前項
該項大意是說:大陸人民來台10年內,不得擔任公務人員...
可是我們都很不服,她只是一名小小的委外人員,
又不具公務人員身份,評什麼開除她...
不過根據解釋,她是算"廣意的公務人員"...
唉...
而且,還要我用一天不到的時間把她的東西學起來
雖然我還不到三個禮拜就要退伍了
如果我是小平姐,我大概只會把電腦的密碼給你
收收東西走人,連教都不想教了...
處長,你幹的真好啊
星期三, 10月 31, 2007
星期二, 10月 23, 2007
fire
禮拜二聽淑娟姊講,小魚要被fire了
爽.
被fire的原因表面上是寫四月份的時候分案錯誤
不過實際上(因為我也是分案的)的原因
實在是她真的太混了。
因為她是少數幾個可以上網的人,所以她幾乎整天上網,或是做個人私事
分案的工作大部份都是我在做的....
陳專也早在五、六、七、八月都有跟她說了
都還被唸到哭過,不過還是一樣的整天閒晃
連跟處長最近的王姐最近一個月下來學我的分案,也都覺得她根本就是整天閒晃
所以她被fire是有理的...
下來接她的是憲立<=之前管分案的人
也就是說我從此不用分案了!
也就是他害陳專被記兩警告,我整天瘋也似的分案的主嫌
他去年留了快20萬件的案件給我,
我看啊.... 今年我留給他2萬就好,算便宜他了... XD
--
後續..
唉... 不過月底記算了一下,竟然留一萬件都不到
都怪我把案分案了.. XD
爽.
被fire的原因表面上是寫四月份的時候分案錯誤
不過實際上(因為我也是分案的)的原因
實在是她真的太混了。
因為她是少數幾個可以上網的人,所以她幾乎整天上網,或是做個人私事
分案的工作大部份都是我在做的....
陳專也早在五、六、七、八月都有跟她說了
都還被唸到哭過,不過還是一樣的整天閒晃
連跟處長最近的王姐最近一個月下來學我的分案,也都覺得她根本就是整天閒晃
所以她被fire是有理的...
下來接她的是憲立<=之前管分案的人
也就是說我從此不用分案了!
也就是他害陳專被記兩警告,我整天瘋也似的分案的主嫌
他去年留了快20萬件的案件給我,
我看啊.... 今年我留給他2萬就好,算便宜他了...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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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續..
唉... 不過月底記算了一下,竟然留一萬件都不到
都怪我把案分案了..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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